文字报道:昨晚,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河北大学“校园车祸”一案信息: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启铭已于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无论是谁,只要触犯法律,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。
警方确认:肇事者李启铭,又名李一帆,男,22岁,系保定市某单位实习生。16日21时40分许,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(车牌号 冀FWE420)到河北大学送朋友,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的生活区,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、张某撞伤。事故发生后,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,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,被保安和学生截